检测到您当前使用浏览器版本过于老旧,会导致无法正常浏览网站;请您使用电脑里的其他浏览器如:360、QQ、搜狗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浏览,或者使用谷歌、火狐等浏览器。
下载Firefox 为维护学院教学科研秩序,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,根据厦门大学《实验室危险废物回收规范细则》规定,制定本规范。
1.学院在B117室设置实验废弃物存储间,作为实验废弃物的暂存地和中转站。
2.学院所有实验室必须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处置产生的废弃物,不相容的废弃物不可混贮。为确保收集、处理废弃物的安全,实验室应根据本实验室的废弃物情况列出废弃物相容表或不相容表,悬挂于实验室明显处。
3.实验室一般废弃物分类原则:
(1)固体废物:
空试剂瓶内不得残留试剂,用编织袋盛装,并扎紧袋口;
破碎的玻璃仪器、注射器、针头投入碎玻璃桶,由物业人员统一回收;
纸巾、手套等投入实验垃圾桶;
盛装乙醇等无毒无害的塑料试剂瓶,冲洗干净后投入可回收垃圾桶。
(2)液体废物:
液体废物按照无机废酸、无机废碱、一般有机物、含卤有机物等分类收集、处置。如有毒有害的特殊废液,应按照相关规范单独收集。盛装液体废物的容器应使用学院统一配发的废液桶。
废液桶不得装得过满,须保留1/10以上的剩余空间,并改好内盖和外盖,防止搬运时发生泄露。
含重金属废液(包括含汞海水)需要明确标识,不得作为一般废液直接处置,须由实验室进行解毒或降毒等无害化处理,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集中统一处置。
4.实验废弃物容器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,注明危险废物种类、数量、危险性、联系人等。
5.建立实验室废弃物出入库台账制度,所有废弃物经查验无误后,登记在案。
6.过期或失效化学品的处置
(1)过期或失效化学试剂应在原瓶内存放,做好密封,保持试剂标签完整;原试剂标签污损,请重新粘贴标签;原标签丢失或无法辨认的,应采用分析手段确认成分,并粘贴标签;无法确定成分的,按剧毒化学品处置。
(2)向学院安全秘书提出处置申请,填写并报送《厦门大学待处理化学品清单》,包括废物名称、来源或原用途、主要成分及含量、重量(准确到克)、数量、颜色、气味、物理状态、包装方式、防护措施、所属单位、处置方式等。
(3)标签完整或重新粘贴标签的化学品装入纸箱,纸箱外粘贴《厦门大学待处理化学品清单》和危险废弃物标签。严禁混入剧毒品。
(4)送至B117,办理交接,登记台账。
7.过期和失效的剧毒化学试剂或剧毒废液的处置、入库需单独申请,报经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处置。